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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2025-07-11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要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接续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如何综合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做好“海”的文章,一直是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

政策背景

海域资源立体分布: 水面、水体、海床、底土蕴藏不同资源。

  • 传统管理局限: 旧《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同一平面海域只能有一种用途。

  • 现实矛盾突出: 桥梁、核电、电缆、风电等用海需求叠加,单一确权导致冲突,资源利用效率低。

政策迭代

  1. 地方先行探路

2014年和2016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和福建省福鼎市分别探索海域立体确权试点,旨在解决跨海桥梁用海与核电取水口用海重叠引起的分层用海需求和法律框架之间的矛盾。

    2.部委政策引导

2016年10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鼓励实施海上风电项目与其他开发利用活动使用海域的分层立体开发,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

    3.中央定调方向

2019年4月,中办、国办《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在中央层面提出“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4.全国规范推进

2023年11月,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为跨海桥梁、养殖、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项目的立体设权提供全国性操作指南。标志着海域管理正式实现从“平面”到“立体”、从“二维”到“三维”的历史性跨越。

政策成效

  1. 宏观数据两眼

2024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万亿元,占GDP比重达7.8%,立体用海模式功不可没。

    2.地方实践开花

  • 浙江:累计审批海域立体设权项目180个,用海面积约16.5万亩,实现经济、资源、生态“三赢”。

  • 广东:发力“海上绿电”“海上装备”,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达411亿元。

    3.项目模式创新

  • 山东垦利10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水面光伏发电 + 水下贝类养殖,年发电17.8亿度,节约标煤50.38万吨,减排134.47万吨,空间利用率与综合收益大幅提升。

  • “海缆管道+”模式:“海缆+码头”、“海缆+排水口”、“海堤+观景平台”等组合层出不穷,展现立体用海无限可能。

结语

从地方探索到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立体式、全方位、综合性开发海洋的理念,已转化为强大发展动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管理制度的重大革新,更是发展理念的深刻跃升。

它让每一寸海域焕发多维价值,为海洋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照亮中国式现代化壮阔的蓝色未来!